本報訊(記者齊榕)昨日,福州市中招辦下發了《關於2014年福州市中招加分照顧考生審核辦法的通知》,明確了各項可享受加分照顧考生的辦理流程。據瞭解,5月4日-20日,計生部門辦理農村獨生子女等加分審核。5月12日-16日,各有關部門、處室開具“註意錄取”證明。
  按照規定,對於農村獨生子女和二女絕育家庭女兒,考生在學校領取《中招“註意錄取”考生登記表》或到福州市中招網下載。報考地在五區的考生填寫五區表格,報考地在七縣(市)的考生填寫七縣(市)表格。戶籍與學籍不在同一個縣(市)區的考生,根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規定屬流動人口的按照流動人口程序辦理。戶籍和報考地均在五區,但屬於不同區的考生,不屬於流動人口範圍,填寫五區表格,在戶籍地審核後即可交給戶籍地人口計生局。計生加分審核手續由報考地所在縣(市)區人口計生局負責,辦理時間為5月4日-20日。逾期和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享受同分優先錄取照顧的當地駐軍(現役軍人)子女由當地駐軍部隊出具文字證明並註明父母子女關係,考生於5月26日前將證明材料提交學校進行網上錄入。享受加分照顧的軍人子女,2014年開始,由軍人所在部隊師以上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報省軍區政治機關彙總核定,會同省教育廳審核後,印發至福州市教育局公示。
  對於其餘的照顧對象,考生或家長攜帶經學校蓋印的《中招“註意錄取”考生登記表》、有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於5月23日前到福州市台辦、僑辦、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辦理證明手續後,將表格和相關佐證材料交到中考報名點(學校)統一網上錄入。到福州市教育局中教、德育、團委和體衛藝等部門開具證明時,一律由學校指定教師替考生統一辦理。  (原標題:福州中招加分照顧考生這樣辦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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