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訊(首席記者崔亞明)2月8日,記者從蘭州市政府獲悉,蘭州市政府辦公廳下發的《關於切實做好國家和省列重大建設項目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要求,蘭州市各縣區要加強社保資金的使用和投入,嚴格審核參保對象範圍,堅決制止違規批地行為,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費用未落實前不得批准和實施徵地。
  根據要求,蘭州市各縣區要儘快將已下撥的省、市級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助資金使用到位,提高補助資金使用效率。同時,儘快足額落實國家和省列重大建設項目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縣、區級配套補助資金,確保被徵地農民及時參保、應保盡保。嚴格審核參保對象範圍。堅決杜絕將地方項目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搭車納入國家、省列重大建設項目保險範圍,不得隨意擴大參保範圍。確實符合省級資金補助條件的,各縣區要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提供項目資料,並抓緊上報省上相關部門審核和批准。  (原標題:蘭州:養老保險費用未落實 不得批准和實施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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