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5日消息(記者孫瑩)據中國景觀設計之聲《央廣新聞》報道,網絡生活化、生活網絡化,網上謾罵、誹謗、侵犯名譽事件頻發,如何平衡保護網絡行為自由和個人人格權利?北京一中院今天(5日)上午通報網絡人格權糾紛審理情況。
  涉人格權案件就是侵犯名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姓名權案件涉及到人格權的侵權案件。北京一中院的副院長孫國鳴講到,以網絡為媒介侵犯人格權的案件現在已經占所有涉人格權案件的75%,涉及網絡侵犯人格權中侵犯名譽權汽車借款所占的比例最大為37%,另外,涉及網絡侵犯人格權案件還呈現了比較強的名人效應,大多涉及知名公眾人物,引起社會輿論的廣泛關註。比如金山公司訴360董事長周鴻禕的名譽侵權案;六小齡童訴藍港在線名譽權、肖像權糾紛案,這些案件在北京一中院開庭審理的時候,都得到了社會的廣泛關註。
  網絡侵權的方式也呈現多樣性,由於網絡存在多樣信息平臺和傳播手段,比如網頁新聞、論壇、貼吧、博客、微博、微信、搜索引擎等,侵權人可以將帶有侵權性質的內容通過登載、轉載、轉發、評論、置頂、排名、鏈接等多樣化的方式進行傳播,而且損害後果會呈現擴散性效應,侵權行為的後果得到擴散、放大甚至惡化,在迅速轉載、轉發、下載情況下,損害行為一旦出現,景觀設計便呈現不可逆轉和不可控制的趨勢。
  在通報會上,一中院民案庭的高平庭長就公眾如何在網絡合理正確行為、合理合法的維權進行了重點提示,他指出,首先要註意規範自身行為,避免構成侵權;第二,及時的向網絡服務商通知侵權事實;第三,註意將虛擬主體和現實主體進行對應;第四,註意加強網絡證據的提取、收吳哥窟集和保存,比如被侵權人要在第一時間以自己能用到的手段保存證據,如果認為涉及到刑事犯罪,一定要及時報案。註意選擇恰當的責任承擔方式,這樣才會有勝訴的可能。  (原標題:網上謾罵、誹謗事件頻發 維權需註意保存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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